(一)法学专业: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我校在学科和专业建设上现已形成了以法学学科为龙头,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良好发展势态。该专业是我校规模最大、办学历史最长的骨干专业。该专业具有雄厚的师资队伍和良好的教学、实验条件,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除公共教学设施外,学校针对该专业建有颇具规模的模拟审判庭、模拟仲裁庭、模拟律师事务所、诉讼业务实训室、司法鉴定所、证据技术实验室等校内法学特色教学场所和100多个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图书馆法学类藏书居全省高校之首;在校内所设立的法学教学实训中心、司法鉴定所、司法考试教研中心,为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目前,该专业已在省内形成了自己的品牌,有着充足的生源和良好的就业前景。其毕业生除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等工作外,还在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律师事务所、城乡社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城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监狱劳教等法律执行机构、城乡社区矫正组织等上岗就业,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监狱学专业:该专业是我校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合作,为满足现有监狱系统基层警力的需要设立的。毕业生主要面向山东省监狱系统就业。
为办好该专业,我校与山东警官培训学院联合组建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将我校在应用法学教育方面的优势与警官培训学院多年形成的警务化管理特色相融合,并按照刑罚执行警官的培养条件,以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进行专业建设,在师资队伍和教学训练设施等方面均达较高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充分的保证。目前,山东省仅我校设有监狱学专业,且以省监狱主管部门为依托,其专业优势和特色突出而鲜明。
该专业按照公安类专业列入普通院校提前批招生。考生需经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5%。其中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标准执行2003年4月15日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体检时间为:6月30日—7月1日两天。体检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邻)。
(三)新闻学(法制新闻方向)专业:该专业是学校重点培植的精品特色专业。主要面向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宣传出版等单位,培养、输送 “新闻传播-法律”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在报社、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编辑出版、文化教育等单位和部门从事记者、编辑、媒介经营管理、法制宣传、文化宣传、行政管理、高级秘书等相关工作。
该专业教学资源丰富,为学生成长创造了充分、良好的条件。学生普遍具有较为扎实的新闻采编与制作技能、较高的写作技能、较高法律专业素养和现代化办公技能、较强的沟通协调与调研策划能力,就业前景广阔。2010年该专业获得山东省社会实践优秀单位称号。
(四)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该专业是学校最早设立的经济类本科专业,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招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经过多年培养,目前已经成为我校继法学专业后又一重点专业。
该专业通过学习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贸易基本理论,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及中国外贸的政策法规,使学生具备从事国际经贸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又具有法律特长,可在政府部门、外经贸企事业单位及驻外商务机构等领域,从事国际经贸管理、国际经贸业务运作及国际经贸调研、宣传、策划等实际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近年来,受益于专业建设的良好运行,该专业就业形式良好。
(五)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对外经济贸易)专业: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对外经济贸易)均为法律类专科(高职)专业。
学校自1998年即开始举办法律类高职专业,是我国率先开展法律高职教育的院校之一。经过多年积淀,已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办学条件,特别是“双师型”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更为培养目标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专职教师中,具有律师资格并从事兼职司法实务工作的达120余人。他们在专业建设和教学过程中,按照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加大了实践教学的力度,较好的培养和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与全国从事法律类高职教育院校相比,我校的教学质量和毕业生的就业率均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