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对象及条件
1、普通专科(高职):凡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的文、理科考生成绩达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志愿。
2、凡取得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合格证的艺术文、理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艺术文理志愿。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我院投档,我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凡参加2011年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并与我院招生专业类别相同,成绩达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资格线,均可填报我院志愿。
4、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省招办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填报我院五年制大专志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招办统一录取。考生也可持中考准考证及成绩单直接到我院报名参加录取。
毕业生待遇
毕业证由省教育厅验印,《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并获取由国家统一验印,教育部门统一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等证书。
毕业后,主要去向:
1、通过双向选择,进入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就业。
2、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3、学院积极探索与国际接轨的途径,向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输送研修生和留学生。
4、学院注重加强创业教育,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奖励、资助政策
学院为优秀学生发放入学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为特困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国家助学贷款,扶持贫困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励志学金 ■院长奖励基金 ■“567”特别奖励基金
■高校国家助学金 ■勤工助学 ■助学贷款 ■一对一结对帮扶
|